成立新加坡公司
新加坡公司可分為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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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Private Limited Company)
股東數目最多為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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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Listed Company)
股東數目為50名或以上。經當地政府部門批準後,可向公衆人士發行股票及債券以籌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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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分行 (Singapore Branch of a Foreign Company)
外國公司可在新加坡設立分行,但隻屬於登記分行,而不是註冊成立。
新加坡公司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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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業務所得的利潤如不匯入新加坡境內,就不需繳納任何稅項,每年隻需遞交周年報表和經當地會計師審計的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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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豁免的私人公司年度內收入如不超過五百萬新加坡元,該年度賬目則無需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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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多國簽訂投資和雙重課稅保護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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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外匯管製,容易募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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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和貿易環境穩定
新加坡成立公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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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一名董事,該董事必須為新加坡公民,持有永久居民或雇傭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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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起人必須有一名個人,其後可由法人股東(如控股公司)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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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委任一名當地居民為公司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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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成立公司地址
所需資料及時間
- 公司英文名稱
- 董事、公司發起人身份證或護照原件,或經執業會計師、律師、公證人核證的副本
- 董事最近3個月的地址證明(例如:銀行月結單、水電、煤氣費單、固定電話繳費清單等)原件,或經執業會計師、律師、公證人核證的副本
- 註冊全新公司約需14個工作日(資料收齊並且盡職審查通過後)
- 購買現成空殼公司約需5個工作日(資料收齊並且盡職審查通過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