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産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除外。
徵稅對象
- 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 居民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徵稅範圍
-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的,應當就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中國境內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係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雖設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無實際聯係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率
企業類型 | 適應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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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企業 | 25% |
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 15% |
小型微利企業: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所得額人民幣3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 |
20% |
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所得稅
應納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特別納稅調整
-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 企業亦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後,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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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的低稅率優惠
-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20%
- 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分段計算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國家重點扶持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並同時符合特定條件的企業: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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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收入
- 國債利息收入
-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係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取得的特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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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稅所得
- 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徵或減徵企業所得稅
- 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
- 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 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 非居民企業
- 小型微利企業
- 高新技術企業
- 民族自治區的減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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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扣除
- 研究開發費用
- 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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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抵扣
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
加速摺舊
企業的固定資産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摺舊的,可以縮短摺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摺舊的方法。 -
減計收人
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産符合國家産業政策規定的産品所取得的收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人。 -
應納稅額抵免
- 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産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 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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