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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_中国税务服务 - 蔡会计师事务所

增值税

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该税是针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凡在中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或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都需缴纳增值税。

征税范围

  • 销售货物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 进口货物

计税依据

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税率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为6%、9%、13%
  • 小规模纳税人为3%

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环节

  • 销售环节
  • 加工环节
  • 进口环节

出口政策

  • 生产性企业、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并退税
  •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 对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或1个季度,具体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出口退税

取得进出口权的一般纳税人出口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享受出口退税。

税务优惠

  •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或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软件产品,其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 农业产品、粮油、煤汽、化肥等按10%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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