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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薪俸税_香港税务咨询服务 - 蔡会计师事务所

薪俸税

课税范围

香港的薪俸税按地域来源征税,任何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均须缴纳薪俸税。

课税年度

由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税率

薪俸税税率可以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以缴税较少者为准:
1) 标准税率以净入息总额的15%计算
2) 以薪俸税累进税率计算

由2018/19年度开始,薪俸税边际税阶由45,000港元增至50,000港元,并由4个税阶增加至5个,边际税率分别调整为2%、6%、10%、14%及17%。

2019/20、2018/19 2017/18
税阶(港元) 税率 税阶(港元) 税率
首50,000 2% 首45,000 2%
次50,000 6% 次45,000 7%
另50,000 10% 另45,000 12%
另50,000 14%
其余 17% 其余 17%

宽减

宽减2018/19年度75%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20,000港元

扣除和免税额

薪俸税对可扣除项目的界定非常清楚,可扣除部分包括政府认可的慈善机构捐款、向认可的退休计划支付供款、个人进修开支、个人居所贷款利息、完全或必须为产生该评税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以下是香港2019/20和2018/19 年度的免税额及税率资料:

计算薪俸税时可获得的免税额 2019/20(港元) 2018/19(港元)
个人基本免税额 132,000 132,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264,000 264,000
子女免税额
第一至九名子女(每名计算):
出生年度 240,000 240,000
其他年度 120,000 120,000
供养父母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
年龄60岁或以上:
不与纳税人同住 50,000 50,000
全年与纳税人同住 100,000 100,000
年龄55至59岁:
不与纳税人同住 25,000 25,000
全年与纳税人同住 50,000 50,000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
(不包括已被其父母申请子女免税额的兄弟/姊妹)
37,500 37,500
单亲家长免税额 132,000 132,000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
(此项免税额是纳税人就该伤残人士可享有的其他免税额外,可另外享有的免税额)
75,000 75,000
纳税伤残人士免税额 75,000 75,000
计算薪俸税时可扣除最高限额 2019/20(港元) 2018/19(港元)
慈善捐款 应税收入之35% 应税收入之35%
个人进修开支 100,000 100,000
居所贷款利息 100,000 100,000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100,000 100,000
认可的退休计划供款 18,000 18,000
年金产品及强积金自愿性供款 60,000
合资格自愿保险计划产品 每名受保人8,000

暂缴薪俸税

在有关课税年度完结前,税务局会根据上一年评定的税款向个人征收暂缴薪俸税。在下一年,当有关年度的税款评定后,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薪俸税。

税务优惠

  • 向为自己或受养人购买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的市民提供税务扣减,每年每名受保人可作税务扣减的保费上限为8,000港元
  • 由2018/19课税年度开始,容许已婚夫妇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法计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大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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